订舱政策:
1、请于确认定位后3日内支付订金人民币10000元/人至我社账户;
2、全部团款请于开航前30天付清。若逾期未付,我社有权取消定位。
取消政策:
1、开航前90天前(含第90天)内通知取消,收1000元/人损失
2、开航前60天前(含第60天)内通知取消,收取总团款的30%;
3、开航前45天前(含第45天)内通知取消,收取总团款的50%;
4、开航前30天至15天前(含第15天)内通知取消,收取总团款的70%;
5、开航前14天(含第14天)内通知取消,收取总团款的100% 。
特殊提示:
1、若遇不可抗拒因素(如:遇台风、政治变动、国家政策和港口管制等不可抗力的原因),邮轮公司有权改变行程及缩短景点游览时间,由此所产生的损失我司及邮轮公司概不负责!我社保留根据具体情况更改行程的权利,以上行程仅供参考,请以出发通知行程为准。
2、以上行程的靠岸及离岸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改动,具体以游轮公司发布的具体内容为准。
3、行程中到港城市的描述并非岸上游项目的内容。具体岸上游行程请参照当次邮轮上提供的介绍为准!
订舱须知:
1.订舱的时候需要提供准确的拼音名、性别和出生日期(房间一旦录入正确名单,就不能随意更改,如果需要更改
会收取200元/人的更名费,出发前15天不接受任何更名申请)
2.同一舱内的第三四位乘客的名额位置有限,需要提前申请!
3.非中国大陆护照的乘客请自备好进入我们此航次所涉及国家的签注,如果由于签证原因而无法入境或登船的我
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!
4.由我公司代送的签证如果由于拒签的原因而无法前往的,我公司将只收取1500元/人的拒签费用,其他的所有
费用将退返!